关于开展2018年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评选暨省级立项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8-06-23作者:文章来源:外语系浏览:1216

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学校党代会精神和2018年工作要点,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创新管理方式,充分发挥学院在教学改革研究中的主体地位,依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8年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与结题的通知》(黑教高2018281)精神,学校决定开展2018年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以下简称“教改项目”)立项评选暨省级项目遴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评审方式

校级教改项目由学院自主进行评审,学校进行审核和备案。本科省级项目的推荐,由学校在申报本科省级项目的2018年校级项目中择优遴选。研究生省级项目的推荐,2018年申报的研究生校级项目中择优遴选。

二、项目选题依据

申请人可参照《2018年度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重点委托项目指南》(附件1)和《best365官方网站登录入口2018年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指南》(附件2)中所提出的教学参考选题方向,自拟项目名称。

三、项目申报数量

校级立项和推荐申报省级项目采取学院限额申报,申报本科项目的限额依据国家、省教学成果奖获奖情况、省级项目入选情况及专任教师数多项指标权重确定(学院领导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项目数应不超过学院限额的50%)。申报研究生项目的限额结合导师数、学位点数量、培养规模以及培养质量等多项指标权重确定,具体限额数见附件3

各学院视情况可额外申报不超过本学院限额50%的自筹本科校级教改项目,项目建设经费由学院资助,额度应不低于校级项目的资助额度。研究生项目不设自筹校级教改项目。

四、项目申报条件

(一)项目负责人应为我校教师或教学管理人员,应长期工作在教学或教学管理第一线,近三年无教学事故,有能力承担课题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研究工作。项目组人员不超过5人,组成结构合理,有能力完成项目研究工作。

(二)每位申请人只可作为1个申报项目的负责人。项目申报所列项目组成员必须征得成员本人同意。

(三)现作为项目主持人正承担校级本科生或研究生教改项目的不得申报本年度同层次校级立项;作为项目主持人正承担省级本科生或研究生教改项目的不得申报本年度同层次省级立项。

(四)鼓励各学院推荐实验及实践教学项目。学校对于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相结合、跨学院、跨部门的合作研究项目,优先推荐申报省级项目。

(五)依据省教育厅文件,将另行组织思想政治理论课及“四进”专题教学改革研究专项的申报工作,此次推荐省级教改项目不包含从事思想政治理论课及“四进”教学工作的教师申报课题及此类研究内容的课题。

(六)因研究生教改项目结题及验收时间为每年下半年,为不影响本年度教改项目申报,对于正承担的已达到或超过项目研究期限,且已达到结题要求的教改项目,可单独向研究生院提出结题申请。

五、申报材料和时间安排

申报人填写《2018年省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表》(附件4)和《2018年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5),经过学院评审,确定校级项目,在此基础上按照配额确定拟申报省级项目(本科)。本科校级项目报送申请表一式三份存档,拟申报本科省级和研究生校级项目报送申请表一式七份评审。申请表一律采用A4纸双面打印,侧面装订。

项目负责人请于629日上午下班之前将项目申报材料报送至教务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六、其它

学校对学院申报限额项目进行审核,对不符合学校教育教学发展方向、立项依据不充分、研究内容及方案不合理、预期应用效果差,推广价值小的项目不予立项,也不再给学院补充新的名额。

附件.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