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黑龙江省高教学会《章程》和2017年工作计划,省高教学会决定开展第二十二次高等教育优秀科研成果评奖活动。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我校申报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已公开出版和发表的教育科研成果,以及虽未公开发表但已被决策机构或实际部门采纳并取得明显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的应用研究成果等。
2.论文、报告及著作类参评成果应属于教育研究类。
3.本次活动组织学科专家进行教材专项评审,参评教材应由出版社公开出版,并被学校采用。
4.本届评选申报成果的参考时限为
二、申报类别及需提供的佐证材料
1.国内外公开发表的高教研究学术论文;国内外各种学术研讨会上提交的高教科研论文(须有参会证明)。需提交被引用、转载等相关目录及文章。
2.出版的高教研究专、编、译著等(系列丛书以独立的分册申报参评)。需提交采用、批示、再版、书评等。
3.出版的教材。需提交本校采用两年及三所学校采用一年的采用证明和学科专家评语。
4.研究报告或调研报告。需提交相关单位采用、批示等证明,课题研究报告需提交课题任务下达书和结题验收报告书,阶段性研究成果不予申报。
三、参评标准
1.成果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观点鲜明,文字流畅,说理透彻,结构严谨;要有所创新。
2.论文字数在3000字以上;研究报告字数在2万字以上,署名应与课题结题证书课题组成员一致,成员变更要有相应的批件。
3.为确保推荐质量,学校将聘请专家进行初评。
四、申报要求
1.学校坚持质量优先原则,严格按照评选范围和申报要求对提交的成果进行初评筛选,并将通过初评的成果按论文、研究报告、著作及其他分三类进行排序,统一报至省高教学会秘书处。
2. 每人限报一项成果(以第一作者为主),申报人填写《黑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优秀高等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申报、评审表》(一式一份)(见附件1),每项成果提交原件一份,成果原件评奖后返回申报者。各类成果的佐证材料均可提交复印件(需经学校初评时审验,保证与原件一致,并经审验人签字、单位盖章后有效)。
3.合著成果以主编或第一作者申报,以其他作者申报须有主编或第一作者授权证明,章节作者不得申报。成果申报表中的作者姓名和顺序必须与成果原件一致。
4.外文成果需附中文翻译稿一份。
5. 各院系要对申报成果进行认真审核并填写《黑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优秀高等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申报、评审汇总表》(一式一份)(见附件2)。
6. 请各院系于2017年4月7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到学校高等教育研究所(主楼709房间),电子版可发送至wangchuanwei@hrbeu.edu.cn,逾期申报将不予受理。
7. 省高教学会参照省社科联评奖办法收取评审费:各类成果每项评审费100元。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传伟 电话: 82568386
附件:1.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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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