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黑龙江省第七届普通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暨第三届教学新秀、第二届青年教学能手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黑教高函〔2013〕285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组织开展黑龙江省第七届教学名师奖、第三届教学新秀、第二届青年教学能手的遴选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教学名师奖
我校承担本科教学任务的专任教师。已获得前六届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的教师不再参加评选。已退休的参评教师须为学校返聘教师,并由学校出具返聘证明。
2.教学新秀和青年教学能手
我校承担本科教学任务且连续两届获得学校教师课堂教学效果评价奖励、具有讲师以上(含讲师)职称、年龄在40周岁以下(含40周岁,
二、推荐名额
每个院系“教学名师奖”、“教学新秀”和“青年教学能手”推荐名额原则上均为1名,不可超报。
三、评选条件
1.教学名师奖
(1)候选人原则上须具有20年以上(含20年,统计时间截止到
(2)其他条件参考黑龙江省《第七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指标体系(本科部分)》(见附件1)。
(3)“教学名师奖”评选优先考虑长期承担教学任务并作出突出贡献的一线优秀教师,特别是为低年级学生讲授基础课的优秀教师。现任校级领导获奖人数严格控制在5%以内。
2.教学新秀
(1)候选人原则上
(2)其他条件参考《第三届高等学校教学新秀评选指标体系(本科部分)》(见附件2)。
(3)“教学新秀”评选优先考虑长期承担教学任务并作出突出贡献的一线优秀教师,特别是为低年级学生讲授基础课的优秀教师。
3.青年教学能手
(1)候选人原则上须具有硕士学位、5年以上(含5年,统计时间截止到
(2)其他条件参考《第三届高等学校青年教学能手评选指标体系(本科部分)》(见附件3)。
(3)青年教学能手重点考察申请人教学工作情况,优先考虑长期承担本科教学任务并做出突出贡献的一线优秀教师,特别是为低年级学生讲授基础课的优秀教师。
四、评选程序
1.符合上述评选条件的教师向所在院系提出申请,经院系审核通过并签署推荐意见后上报教务处专业运行办公室。
2.根据申报情况,学校组织专家评审后择优推荐申报教学名师奖、教学新秀和青年教学能手的候选人。
3.在网上公示无异议后推荐上报。
五、申报方式
请各位老师于
1.候选人汇总表(电子版,见附件4、5、6)一式一份;
2.候选人推荐表(见附件7、8、9),一式五份;
3.候选人个人资料(电子版)(见附件10、11、12)一式一份;
4.候选人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一式一份;
5.候选人45分钟现场教学录像光盘一张。
候选人45分钟的现场教学录像采用rm格式,不大于200MB。录像内容要真实反映候选人的教学水平和教学效果。教学录像片头不超过10秒,应包括:学校LOGO、课程名称、主讲教师姓名、专业技术职务、单位等信息。片尾包括版权单位、制作单位、录制时间等信息。
六、几点说明
1.此次省级教学名师奖、教学新秀和青年教学能手的遴选推荐工作时间紧迫,请申报教师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包括教学录像(录像事宜请尽快与教务处现代教育中心联系,联系电话:82588883)、佐证材料、候选人的个人资料(包括:个人简介,500字左右;名师(教学)心得,500字左右;彩色数码照片(实训实习基地工作照片、与学生互动工作照片,像素为300万以上,横竖各三张,照片以JPG格式提交,以本人中文名字为文件名:人名.JPG。)
2.申报教师须如实填写申报表,提交有关材料。凡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评选资格,且连续三届不得申报“教学名师奖”、“教学新秀”和“青年教学能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