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外语系推荐免试攻读学术型研究生复试办法

时间:2012-10-08作者:文章来源:外语系浏览:927

为保证外语系接收推荐免试攻读学术型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招生工作质量,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系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接收推免生应具备的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二)勤奋好学,思维敏捷,成绩优异,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三)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四)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五)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六)获得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二、接收推免生的复试内容及要求

(一)复试内容

1.复查学生提交的申请材料。

2.测试考生对本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考查考生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特别是考查考生是否有浓厚的学术研究兴趣、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在本专业研究领域的发展潜力。

3.英语语音面貌和口语表达能力;

4. 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

5.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二)复试要求

1.推免生复试以面试为主,面试时间每个学生不少于20分钟,

2. 复试满分为100分。

三、复试时间和地点

(一)复试面试时间:20121010(星期三)下午1400开始。

(二)复试地点:基础楼J316会议室。

四、其他说明

(一)复试费100/人,交外语系教务办公室;体检费为每生90元,体检时在校医院收费窗口交费并领取收据。

(二)为加大对优秀学生的资助力度,我校实行硕士生资助体系改革,非定向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入学后的第一学年自动获得硕士研究生一等奖学金(免全额学费),第二学年重新评定奖学金等级。具体资助办法按《best365官方网站登录入口2011级硕士研究生资助办法》(校研字〔201025号)文件执行。

(三)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对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

1. 复试不合格者。

2.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不合格者。

3. 入学前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或学士学位证书,或受到处分的。

4. 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有弄虚作假者。

5. 体检不合格者。

6. 没有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或未按规定及时到指定报考点现场确认者。 

                                       

 

外语系

2012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