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语系党委成员职责

时间:2010-08-27作者:文章来源:外语系浏览:1412

 

全面主持负责系党委工作。

1、  制定分党委工作计划,主持召开党员大会和分党委会议,讨论决定重大问题。

2、  积极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落实上级指示精神及系党委各项决定部署,检查系党委工作部署执行情况,定期向上级党组织和全系党员报告工作。

3、  抓好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加强对党支部工作指导,定期组织召开分党委民主生活会和系党政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

4、  重视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全面做好党员发展、教育、管理监督、联系服务群众工作。

5、  参与讨论决定本单位行政工作重要事项,协调单位内部党、政、工、团等各项工作,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

6、  完成上级党委安排部署的其他工作。

副书记(兼)组织委员

协助系党委书记开展工作,具体分管宣传、女工、青年及工会工作。

1、  协助组织开展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决定、决议的活动,按计划组织分党委和督促检查党支部过好组织生活。

2、  协助做好全系党员、干部及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3、  负责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做好接转党员组织关系,收缴党费工作,定期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

4、  负责系工会和共青团工作,并认真做好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

5、  抓好系精神文明建设和“文明单位”创建工作。

6、  书记不在时主持分党委的日常工作

宣传委员:

1、  协助做好全系教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2、  积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

3、  结合系实际情况,提出党员教育工作的计划和意见。

4、  围绕中心工作,积极开展职业道德和校风校纪教育,总结宣传先进事迹和典型经验。

纪检委员:

1、  协助抓好党风党纪工作,对党员进行党风党纪教育。

2、  积极教育党员干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维护党的政治纪律。督导检查党支部和党员贯彻执行党章、准则、条例和遵守党的纪律情况。

3、  保障党员民主权利,认真受理对党员违纪的检举、控告和申诉,协助学校和系党委做好处理党员违纪案件

4、  经常向系党委汇报本单位党风党纪情况。

统战委员:

1、  认真宣传贯彻党的统战工作方针、政策,不断提高党员和师生对统战工作的认识。

2、  做好统战对象思想政治工作,充分发挥他们的主动性、积极性。

3、  协助做好民主党派组织发展和党外干部选拔工作。

4、  积极宣传贯彻党的民族和宗教政策,重点协助做好少数民族学生工作。

女工委员:

1、  做好女教工的思想教育工作,不断提高思想政治水平、业务素质和文化修养。

2、  贯彻执行有关女工保护的法律规定,维护女教工切身利益。

3、  协助做好在女教工中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

4、  组织女教工积极开展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不断活跃文化生活。

青年委员:

1、  密切联系青年群众,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2、  指导共青团、学生会等青年组织积极开展健康向上的活动。

3、  支持青年组织搞好自身建设,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4、  做好系团干部教育培训和管理工作,指导做好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