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0年“优秀主讲教师”评选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0-03-19作者:文章来源:外语系浏览:2058

各位老师:

根据学校有关通知,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师资队伍建设,鼓励教师在教学工作中做出优异成绩,调动广大教师的教学积极性,学校2010年继续组织开展 “优秀主讲教师” 评选工作。现将本次评选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本次示范主讲教师和优秀主讲教师评选主要面向2010年度承担我校本科生主要课程教学任务(不含实践环节)、教学工作量饱满、具有讲师以上(含讲师)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

2.连续三届获得“优秀主讲教师”一等奖的教师,将被授予“示范主讲教师”荣誉称号。示范主讲教师3年内免于评选,荣誉称号保持3年。

二、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认真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和教师教学行为规范,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治学严谨,教风端正,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对所承担的主讲课程的教学内容勤于钻研,业务精湛,教学方法先进,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受到学生的欢迎、好评和同行教师认同。

3.注重教学方法的研究与改革,积极探索研究性教学改革,并获得了良好的效果。

三、评选程序和相关要求

1.拟申报“优秀主讲教师”的教师请填写《best365官方网站登录入口“优秀主讲教师”院(系)推荐表》一式两份(见附件),于323日上午1100之前报送系教务办公室(J415)。

2.学校教学督导委员会审核院(系)推荐情况,并根据以往听课评审情况最终确定校“优秀主讲教师”候选人。

3.学校教学督导委员会对“优秀主讲教师”候选人进行全面听课评审,并最终形成听课评审意见。

4.学校主要依据教学督导委员会听课评审意见和2010年学生网上评教结果,经校内公示后,评选产生校“优秀主讲教师”。

 

                外语系

                                                            201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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