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语系文件 外字[2008] 02号 外语系图书资料室管理制度 图书资料室是外语系公有财产,是教师教学科研及学生学习所必备的重要资源。为保证外语系教学和科研的需要,充分发挥图书资料室藏书的作用,根据“方便读者借阅,有利于图书管理”的原则,特制订本规定,希望全系师生共同遵守。 一、本室的图书、报刊原则上仅对我系师生开放。 二、读者凭借自己的有效证件办理借书手续(学生证或工作证),如发现所借图书、期刊有污损、缺页等,应及时向工作人员说明,并加盖污损章后才能借出,否则由借书人负责。 三、本室实行全开架借阅方式,读者入库选书时,要讲文明、有礼貌,遵守资料室的规章制度,文明借阅。读者不得将个人物品如书、书包等物带进资料室借阅区内;不得在室内吸烟、吐痰、乱扔杂物、吃零食、高声喧哗等,违者停止其借阅权两个月;情节严重者取消其借阅资格。 四、读者应爱护图书,如发生勾画、污损、遗失等情况的,应按《图书赔偿制度》执行。 五、本室对借出的图书,不管借期是否到期,必要时有权提前收回,读者接到催还通知时,应按规定期限归还,否则按逾期处理。 六、借出数量及借期: 1. 教工累计可借图书4册; 2. 学生累计可借图书3册; 3. 工具书及贵重图书、杂志、画册等概不外借,仅供在阅览室内查阅。有特殊需要的教师和同学,凭相关证明,经系领导同意,可限期借出,用后立即归还; 4. 本室图书借阅期限为教工90天,学生30天,借阅期满可续借30天,教师借阅教学参考书的期限为1学期; 5. 所有借阅图书应按时归还。逾期图书必须在收到催还通知后1周内归还,否则逾期多少天,停借多少天;逾期半年,按遗失处理,并按所借书刊总值的1%/天收取管理费。 七、读者借阅图书时,必须认真履行借阅手续。图书未办理外借手续,不得携出室外,否则按偷窃论处。 八、图书中附光盘或软盘的,随图书一并借出(在借书卡片上注明),归还图书时光盘或软盘必须完好无损,如有划痕或损坏,应照价赔偿。 九、教职工调离、学生毕业等应到资料室完清相关手续,否则不予办理离校手续。 十、读者应自觉遵守本室管理制度,使图书发挥其最大作用。本室有权停止违章读者的借阅。 十一、附则: 1. 本制度从2008年1月1日开始执行。 2. 本制度由外语系负责解释和修订。 外语系 2008年4月21日印发